湖北农业科学 ›› 2018, Vol. 57 ›› Issue (11): 124-129.doi: 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11.031
涂亦楠
TU Yi-nan
摘要: 秸秆焚烧是中国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之一。这一现象因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而产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也应当依赖系统性、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手段。分析了中国现行禁止秸秆焚烧的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型与公众参与型法律规制机制及其实施效果。结果表明,规制措施执行效果差,源于环境权上,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居民环境意识薄弱,环境需求较低,环境治理能力较差。因此要得到预期的规制效果,必须在治理中平衡农民的成本收益关系。中国可以考虑依据生态补偿理论,结合国家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动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社会生态化的政策,加大国家财政、社会治理资金对秸秆处理的补贴扶持力度,施行各类激励措施,以成本收益平衡的经济措施推动秸秆焚烧问题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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