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科学 ›› 2020, Vol. 59 ›› Issue (15): 25-27.doi: 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0.15.005
孟丽梅, 杨子光, 张珂, 孙军伟, 冀天会
MENG Li-mei, YANG Zi-guang, ZHANG Ke, SUN Jun-wei, JI Tian-hui
摘要: 以2010—2019年黄淮南片区域试验和黄淮冬麦区旱地区域试验参试小麦(Triticum aestivum L.)品种(系)为材料,采用田间春播鉴定法,依据对参试品种(系)春播苗穗期和抽穗率的计算,进行冬春性鉴定。结果表明,黄淮南片冬水组和黄淮冬麦区旱地组参试品种(系)共鉴定出春性类品种(系)32份,占参试品种(系)的4.78%;黄淮南片春水组参试品种(系)共鉴定出冬性类品种(系)18份,占参试品种(系)的21.43%。从鉴定情况看,近10年播期的设置,即依据当地春季气温的候平均气温,第一播期为候平均气温达3 ℃后的次日,第二播期为候平均气温达7 ℃后的次日,第三播期为候平均气温达10 ℃后的次日的鉴定方法来确定播期,不受时间的限制,3个播期相互印证,相互参考,结果准确可靠。参试品种(系)中鉴定为冬性类的品种(系),其春播第二播期抽穗率均小于30%,成熟期时植株未成熟;鉴定为春性类的品种(系),其春播第二播期抽穗率均大于30%,成熟期时植株基本成熟,苗穗期大于45 d,说明田间春播鉴定法的检测指标春播抽穗率和苗穗期是小麦冬春性鉴定的有效检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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